當前位置:首頁 > 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招標信息 > 招標與采購公告
項目名稱 |
天寧勝境文化旅游設施提升景觀燈具采購 |
項目編號 |
CT-SX-2024060 |
采購內容及要求 |
詳見附件1 |
采購截止時間 |
2024年11月25日上午11:00 |
采購方式 |
一次性報價《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標準化產品電子采購規(guī)則》 |
報價人 資格條件 |
注冊并審核通過成為“E交易”認證會員。 |
網(wǎng)上詢價保證金 |
1.繳納金額:人民幣肆仟陸佰元整; 2.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5日上午11:00; 3.退還:詳見《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標準化產品電子采購規(guī)則》 |
交易服務費 |
1.成交金額的1.5%(由成交供應商在成交公告發(fā)出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
履約約定 |
1.《采購合同》應在成交公告發(fā)出后3日內簽署,簽署地為采購人經(jīng)營地址; 2.履約保證金:無; |
驗收約定 |
1.交貨時間:接到采購人訂單通知后20天內供貨完畢(延誤工期的罰則:每延誤一天罰款1000元);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規(guī)格要求:按照采購清單中規(guī)定的品牌、型號及技術要求提供,不允許負偏離; 4.質保期2年;燈具燈體材質表面應有耐腐蝕、抗破壞處理手段,處理工藝需達10年使用壽命。亞克力材料部分保證5年不發(fā)黃。質保期內,出現(xiàn)燈具損壞等質量問題的,由成交供應商無條件更換,提供質量合格的燈具并承擔相關維修費用(含拆卸、安裝全部費用400元/套),成交供應商應提供充足的備品備件,且不得低于每筆訂單同款燈具總量的2%,必須在接到采購人通知12小時內響應、48小時內送至采購人指定地點。成交供應商未按前述期限內完成的,采購人有權另行采購、維修,相關費用(產品采購費用、更換維修等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并有權直接從剩余應付貨款、質保金中扣除。 5.甲方將按照技術文件要求進行一次安規(guī)抽檢,因此產生的檢測費、材料費由中標單位承擔。 6.服務期限:根據(jù)項目進度; 7.采購人、成交供應商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
結算 |
1.成交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全部貨物運達到貨地點且安裝調試合格后,成交供應商提供金額為貨物價格100%的發(fā)票,經(jīng)采購人審核無誤后60天內(日歷天數(shù)),采購人支付總價的95%; 2.剩余5%于質保期(2年)結束后支付。 |
違約責任 |
成交供應商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相關指標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條款完成項目的,視為成交供應商違約,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應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
特別提示 |
1.網(wǎng)上詢價供應商必須對項目現(xiàn)狀預先勘察,對所投產品的要求條件充分了解。所提供產品必須能夠滿足采購條件;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網(wǎng)上詢價供應商在報價時須上傳報價單(原件蓋章掃描上傳); 4.網(wǎng)上詢價供應商若非所投貨物制造廠商須同時上傳所投貨物制造廠商出具的有效授權; 5.本項目所有文件(含附件),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隨意傳播,轉發(fā),另作它用,如對采購人造成不利影響,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網(wǎng)上詢價供應商應根據(jù)用戶需求合理報價,報價單中不允許有缺漏項,如有無需報價或免費供貨的項目,須在報價單中明確備注,否則其報價將被否決。 7.付款提示:網(wǎng)上詢價保證金、委托平臺結算的成交款等均應通過在E交易平臺注冊的銀行賬戶并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統(tǒng)到帳為準(E交易系統(tǒng)到帳時間可能晚于銀行到帳時間,為確保及時到賬請?zhí)崆皽蕚洳?yōu)先選擇工商銀行網(wǎng)銀或網(wǎng)點操作); 8.本次采購預算為:人民幣236200元(各分項報價高于各項單價限價的報價屬于無效報價) 9.業(yè)務電話:0519-81580152(轉分機號6011) 張工 技術支持:400-828-9082/400-828-0799 |
附件 |
附件1:天寧勝境文化旅游設施提升工程(一期)—亮化提升工程燈具技術文件.docx 附件2:報價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