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常州地區(qū)招標信息 > 貨物類項目
地址:常州市新北區(qū)通江中路396號中創(chuàng)大廈4樓
電話:0519-81580101
傳真:0519-81580105
郵箱:czctzb@163.com
采購公告
|
項目名稱 |
便攜式氣溶膠分析儀 |
|
項目編號 |
WX2019147 |
|
采購內容及要求 |
見附件1 |
|
采購截止時間 |
2019年12月18日下午17:00 |
|
采購方式 |
一次性報價《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標準化產品電子采購規(guī)則》 |
|
報價人 資格條件 |
1.注冊并審核通過成為“E交易”認證會員;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
|
投標保證金 |
1.繳納金額: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 2.截止時間:2019年12月18日下午17:00; 3.退還:詳見《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標準化產品電子采購規(guī)則》 |
|
交易費 |
成交金額的1.5%(由成交供應商在成交公告發(fā)出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
|
履約約定 |
1.《采購合同》應在成交公告發(fā)出后7日內簽署,簽署地為采購方經營地址; 2.履約保證金:成交金額的5%(于成交公告發(fā)出后一個工作日內繳納); 3.驗收合格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履約保證金。 |
|
驗收約定 |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完成供貨;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規(guī)格確認:不允許負偏離(填寫《偏差表》); 4.驗收方、發(fā)貨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
|
結算 |
1.合同生效后,采購人分三次支付貨款:合同簽訂生效后,采購人支付合同儀器總價的40%;儀器設備調試結束,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儀器總價的90%;10%余款為質量保證金,在系統(tǒng)驗收完畢后一年期滿后七個工作日內付清; 2.發(fā)票要求:增值稅發(fā)票; 3.自行結算。 |
|
違約責任 |
成交供應商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相關指標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條款完成項目的,視為成交供應商違約,采購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應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
|
特別提示 |
1.付款提示: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委托平臺結算的成交款等均應通過在E交易平臺注冊的銀行賬戶并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統(tǒng)到帳為準(E交易系統(tǒng)到帳時間可能晚于銀行到帳時間,為確保及時到賬請?zhí)崆皽蕚洳?yōu)先選擇工商銀行網銀或網點操作); 2.本次采購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3萬元(高于最高限價的報價屬于無效報價); 3.業(yè)務電話:0519-89891151 李先生 技術支持:0519-89890395 吳女士 |
|
附件 |
附件1-采購內容及要求.doc |